(三)以规范执法促进对机动车驾驶人的日常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第5条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才能从根本上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1、严格执法是公安交警部门履行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的基本要求。生命安全重于泰山。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事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最大限度地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伤害,是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是公安交警部门的重大责任。只有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创新执法方式,健全道路交通执法体制机制,公开、公平、公正、文明执法,才能不负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同时,积极推行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程序,建立目标管理考核考评机制和执法过错追究责任制。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职能,拓宽监督渠道,进一步改进公安交管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和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 xiushui.Net 2、实行分类管理、强化重点机动车驾驶人的监管。有研究数据表明,70%的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源于30%的机动车驾驶人。这30%的机动车驾驶人就是我们交警部门管理的重点。要引进职业机动车驾驶人概念,对职业机动车驾驶人实行严格的分类管理。同时,要进一步明确交通运输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建立机动车驾驶人安全信用管理机制,加强监督落实,提高客货运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素质,促进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纪守法。 3、转变管理和服务理念,不断创新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的体制机制。机动车驾驶人管理作为一项社会管理工作,必须适应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创新。管理理念创新是先导和基础,管理机制创新是根本保障,信息化应用是动力和支撑。在创新体制机制方面,既要切全实际,更要具有前瞻性和可预见性,切忌朝令夕改,以适应时代发展的新需求。同时,要突出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措施,进一步简化程序,下放权限,方便群众,以便基层公安交警部门拿出更多的警力和精力,加强对重点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 目前,我国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还处在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阶段,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的期望和要求越来越高。在今后工作中,要充分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先进管理经验,积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规划,创新发展,构建人民群众满意的规范化服务型机动车驾驶人管理体系。(熊龙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