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交警大队门 交通事故快速案结事了——修水大队“三位一体”交通事故处理纪实 快速理赔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速裁法庭,这是修水县推行“三位一体”交通事故调处机制所设立的三个机构,得益于此,不出交警门,当地百姓便能在较短时间内快速解决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纠纷。 “这个机制是今后发展方向,要坚持走下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萌在修水实地调研后作出评价。 “三位一体”交通事故调处机制为何能够受到褒扬?在实际工作中,它又是如何发挥作用? 快处快赔一气呵成 “早上8点多出现追尾,转到快赔程序,晚上就能拿到修好的车”,新车买入不久,就出现轻度追尾,12月25日,修水县一私家车车主小吴郁闷不已,但随后快速便捷的理赔过程又让他心情一扫阴霾。 小吴回忆,报警后,交警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拍照,确认没有人身伤亡,损失约在2000元左右,属于轻微财损,事故处理转入快赔程序。 经交警指点,两辆车快速驶离现场,行至位于良塘新区的快速理赔中心。 HULING 驻中心警务室的民警张健翔通过比对痕迹,予以责任认定。依据事故认定书,常驻中心的某保险公司理赔部查勘员小金对车辆进行定损,定损理赔之后,车子就在快赔中心对面的“修水县保险事故车辆拆检中心”进行维修。 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车辆维修,整个过程一气呵成。 如果换成以往,小吴可不会这么轻松。过来人冷美玲女士深有体会,“以前出现点刮蹭,要自己跑交警部门,跑保险公司,跑修理厂,不花个四天时间办不下来”。 修水县新国线运输公司副总经理吴晓明则称,出租车出现刮蹭是家常便饭,当天能够办结理赔、维修,也就不会妨碍的士司机载客赚钱,对他们来说,省下的时间就是赚到的钞票。 事实上,节省的不仅仅是车主们的时间,还有公众的时间,交警的时间。 张健翔介绍,修水县城区车辆较多,刮蹭等小型交通事故平均一天会发生8—10起,以往事故发生后,两辆车只能停在原地,等待交警、保险公司人员前来现场定责、定损,若是在县城城北等交通较拥堵的地段,遇上上下班高峰期,往往一堵就是一两个小时,而快处快赔程序就可以大大减轻城区交通拥堵的压力。 HULING “现在宣传到位了,一些轻微财损交通事故责任明确、没有争议的话,司机一般会选择不报警,直接前往快赔中心,节省了警力”,张健翔介绍,由于方便快捷,快赔中心就已经处理了266起。 他同时还透露,目前交管大队还与保险公司进行了协商,只要不涉及人身伤亡,只有财损的交通事故都可以到快赔中心进行处理,小部分轻微伤交通事故也将纳入快赔范围。 人民调解双方满意 轻微财损交由快处快赔中心处理,而通常损失较大、涉及人身伤亡,当事人很有可能会诉诸法院的交通事故纠纷,经申请,一般才会进入人民调解程序。 “谢谢,谢谢,好人会有好报的”,高运玲走出人民调解员办公室时,一再回身向调解员魏长秀合掌作揖。 2013年12月28日,高运玲的丈夫樊海峰无证驾驶摩托车(载人)闯红灯,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自己和所载人员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事发之后,樊海峰住进了医院,而小车车主一直没有前来看望,也没有对医药费进行垫付。 面对这种情况,高运玲六神无主,“要打官司吗?我没有什么文化,不懂法律”,直到申请了人民调解,她才算是吃下了“定心丸”,“调解员以前做过法官,懂法,公正,我们相信她”。 本文来自修水网 负责调解这起交通事故纠纷的人民调解员就是魏长秀,她是一名有着30年法院工作经验的退休法官,不但专业知识丰富,而且耐心有余。 介入调解后,魏长秀运用所长,详细指导当事双方搜集赔偿所需的相关材料,并明确告知伤者有关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的国家赔偿标准。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其中小车车主赔偿伤者的部分,双方约定,最终以保险公司认定的赔偿金额为准。考虑到在某些赔偿项目上,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要低于国家标准,魏长秀还交代高运玲,如果相差数额远远高于起诉成本,可以考虑打官司。 送走当事双方,魏长秀松了口气,仅仅这一个交通事故赔偿的调解,就耗费了她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事实上,因为相关交通事故涉及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较大,属于“难啃的骨头”,人民调解花费的时间有时能抵上普通行政调解的好几倍。 尽管调解难度较大,自担任人民调解员以来,魏长秀和其他两名退休、退线法官一起成功调解的交通事故纠纷还是突破了500起。 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地交警部门警力不足的现状,何公魁介绍,事故中队总共10名民警(其中2名常驻快赔中心),全年却要处理3000余起交通事故,“人手确实紧张,不可能一直呆在办公室处理调解,中途也必须出事故现场”。 本文来自修水网 “一旦处理不及时,当事人就会着急去法院起诉,量一多,无疑会增加法院的审判压力”,魏长秀分析称。 在处理造成五死两伤的“6.27”较大交通事故工作中,还在事故调查阶段,人民调解员就提前介入,做好家属安抚工作。因为调解员的耐心解释,死者家属对相关国家赔偿标准心中有底,没有出现过高期望,只花费了32天时间就赔偿到位,期间没有出现一起闹事或者上访事件。 相比行政调解,当事人还能在人民调解后申请进行司法确认。 “司法确认和判决书是同等法律效力的,如果一方反悔,则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何公魁介绍,有了法律保障,不仅增加当事人对人民调解的信心,同时还使得当事人双方能够审慎对待调解,不会轻易出现反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