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早上8时整,23名驾驶员走进修水大队驾驶员审验教育室,开始安全警示教育学习。这是修水大队贯彻公安部123、124号部令的一个环节措施,装修一新的驾驶员审验室,配备了多媒体、宣传画册、挂图等教学设施。 根据公安部最新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列举的需记分的行为,未达12分的,在年度审验前需要到交警部门进行相关的交通安全教育学习之后方能给予审验,形式包括讲授交通安全课、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组织学员讨论交流、开展文明安全驾驶知识测试等。 在安全警示教育中,大队法制宣传股民警组织各位驾驶员学员参观典型事故案例宣传挂图,加强对驾驶人超员、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宣传,切实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交通文明驾驶意识,做好全面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在观看安全警示教育光碟中,学员从实际案例中学习了“连续转弯,违法超车酿惨祸”、“严重超载隐患大,制动失效肇祸端”、“疲劳驾驶隐患多,害人害己悲剧演”、“连续下坡须缓行,处置不当追尾撞”等警示教育,不时发出阵阵惊叹,感触颇深。 本文来自修水网 一名学员感叹道:车祸猛于虎,生命太脆弱了!这些典型事故案例以血的代价再次敲醒了车祸的警钟。这些“带分”学员均表示:回去认真反省,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文明安全驾驶,自觉履行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和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把“安全第一”时刻铭记在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