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季汛期即将来临,江西省修水县警方为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创造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环境,高度重视,全面检查、落实责任,用压力、动力、实力“三力”确保水上交通安全万无一失。 一是给“压力”,重视水上交通安全。汛期水上交通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防汛救灾工作部署,修水县公安局早动员早安排,专门成立防汛救灾管理应急指挥部,指定专人在全面检查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的基础上,迅速修改防汛救灾工作预案,并及时主动向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随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进一步明确内部各单位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并以召开基层单位负责人会议、签订责任状形式施压,要求全体民警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决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还要求各警种之间要加强协作,相互策应,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力争做到思考到位、防范到位、措施到位。为确保汛期水上交通安全,该局责成水上派出所、治安大队根据县政府的安排和布置,会同交通运输局、修水地方海事处等相关单位,于3月1日至3月10日对全县25个乡镇渡口、东津、抱子石等13个电站库区、修水县金阳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和县城4座浮桥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的大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县水上交通管理总体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已发通报警示基层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修水网 www.xiushui.Net 二是强“动力”,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检查。检查中坚持“谁分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检查的重点是: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县与乡镇、乡镇与村与所辖水库企业、村与渡工、企业与船工是否签订《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书》;同时,发放水上安全宣传资料,深入开展水上安全宣传教育;全县船舶状况,救生、消防设施配备情况以及抢渡、超载、“三无”船舶等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渡口、渡船和运输船舶,下达整改通知书,对于非法从事水上运输的坚决予以取缔。督促各乡镇各派出所联手在汛期前开展一次水上交通安全自查,彻底消除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在检查中,发现船舶状况较差的渡船5艘,消防、救生设备不齐的渡船3艘,对船舶共下发违章整改通知书18份,下发水上交通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7份,责成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按要求整改到位。 三是增“实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通过检查各有关乡镇和派出所要按照“警钟常呜,守土有责”的要求,全面落实水上安全管理工作外,还督促其全部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 建立领导一岗双责制。各有关乡镇、派出所现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监督、狠抓落实”的指导思想,结合本乡镇实际,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机制,做到岗位明确,职责分明,确保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真正落到实处。完善定期检查责任制。各有关乡镇和派出所近期(包括以后每年汛期)都要开展一次水上交通安全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船舶状况、救生和消防设施配备情况,是否存在“三无”船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渡船和运输船舶已迅速整改落实到位,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安排专人值班盯梢责任制。各有关乡镇已张贴安排表明确班子成员带队,安排专人到渡口、库区值班,实施现场管理和监督,协助民警维护运输秩序,并采取人盯人,人盯船的办法,把安全责任制落实到村组和船工。同时要求公安民警加强对群众的水上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加强对重点渡口、重点水域的防范和管理,确保渡口安全。落实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制。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修水地方海事处等部门今年和今后在汛期前都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县各乡镇渡口和运输船舶进行一次大检查和大督导,严禁技术性能与安全性能不合格的船舶参加运输,坚决取缔“三无”船舶,杜绝各类水上事故发生。 本文来自修水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