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大队按照有关规定,对尸体进行火化。经过从死者身上提取检材进行DNA鉴定,并与公安部DNA库进行比照,确认死者名为黄涛,系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人,患有精神分裂症,到处流浪,于是立即与死者家属取得联系。 4月12日,死者家属带着死者生前的照片前来大队认领死者骨灰。大队邀请肇事司机和死者家属进行调解,达成了一次性赔偿协议。4月15日上午,受害人家属将一面写着“人民卫士,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大队,感谢民警不辞辛劳、认真履职、悉心办案的态度。 如今,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修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为了交通安全管理,全队上下,万众一心,携手共进,打造和谐修水大交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