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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

来源:未知 作者:渣津镇人民政府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5-20
  为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5月17日下午,渣津镇召开了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部署会。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朱宝荣,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李福来,县国土资源局主任吴河山、江西省地矿测绘院高级工程师郑国成、渣津镇国土分局局长姜福华、全体村干部和第一书记参加会议。
  会上,吴河山主任对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的相关政策进行宣讲,高级工程师郑国成对上户测绘等业务进行了介绍,渣津镇国土分局局长姜福华对渣津镇农民建房管理工作进行解读。会议强调,做好我镇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我镇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务必高度重视、稳步推进此项工作,一是要吃透政策。对上级的文件精神要仔细研读,要做到行家里手,做政策的明白人;二是要把握要求。把握好相关的调查标准和工作流程,开展好此次工作;三是加强宣传。不仅要通过电视等媒体发布通告,编印、发放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还要入村入户,细心、 耐心的宣讲政策;四是不留遗漏。一方面要深入到边远农户家中逐一核对,另一方面也要对照相关的验收方案,进行自查整理,把未清查的、漏掉的内容等仔细查找补齐,保证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精准性。

HULING


这里有一则重要通知,你需要了解~

修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房屋调查登记发证工作的通告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的有关规定,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20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结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同步开展农村房屋调查、登记和发证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农村房屋调查、登记和发证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调查内容包括农村房屋调查、申请、登记、发证工作。
  二、凡在本行政区范围内的农民集体、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指界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权利人(户主)会同相邻房屋的法定代表人或权利人(户主)到现场指界认定房屋权属界线,并由双方指界人在《农村房屋调查表》上签字盖章认可。凡违约缺席或认界后,拒不签字盖章者,其房屋权属界线按到场一方所指界线确定,或由调查员依现状界址及地方习惯确定。如有异议,须在15日内提出重新划界申请并负责重新划界费用,逾期不申请者维护原确定的界址。
  三、参加指界人员应向地籍调査人员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HULING
  1.单位指界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个人指界提交户口簿和户主身份证。
  2.委托代理人参加指界的,须提供指界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四、通过农村房屋调查,查清农村房屋的权属、位置、面积和界线,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予以确权登记,颁发农村房屋产权证书。

  二O一八年五月十日

房地一体”,知多少?

▲1.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农民集体重要的财产权利,直接关系到每个农户的切身利益,通过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农民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有效解决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为农民维护土地权益提供有效保障,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农村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和谐。

▲2.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①现场调查。测量技术单位在村组干部带领下逐户逐栋进行房屋、土地测量调查,全面查清包括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每一宗土地的权属,位置、界址、面积、用途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基本情况,建立农村权籍调查登记发证数据库,为登记发证工作打下基础。②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房地一体不动产数据库验收后,对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有合法用地、规划审批及验收手续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由权利人提出办证申请,提交办证所需的材料后,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修水网 www.xiushui.Net

▲3.如何配合现场调查工作的开展?

  答:①接到村组干部的通知后,权利人准时到现场指界、确权、配合房屋、土地丈量,并在界址签章表上签字确认;②权利人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用地、规划审批及验收等相关材料给测量技术单位拍照或复印建档。

▲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办理不动产证所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答:①结婚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等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②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表,少批多建补办审批表(指超面积建房),建设用地批准书等用地批准文件。③房屋符合规划等证明材料。

▲5.集体建设用地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答:①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②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③建设用地审批文件,建设用地批准书,少批多建补办审批表(指超面积建房)。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材料。⑤交回已发的原土地证、房屋证。⑥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6.本次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权利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如何收费?

  答: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是一项便民、惠民工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拨付了专项工作经费。因此,在本次项目调查范围内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免费调查测量,有合法手续、无权属争议的,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仅收10元工本费。
责任编辑:渣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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