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多次召开规范农民建房工作会议,就如何规范农民建房和控违拆违工作,重申了“规划、审批、管理、执法”的工作要求。农民建房坚持“一户一宅、节约用地、依法审批、建新拆旧”的基本原则,按照“规划先行、先批后建、按图建房”的基本要求,实行“五有三到场”(有村庄规划、有审批手续、有新建户型设计图、有施工安全管理、有绿化美化,批前选址到场、开工放线砌基到场、竣工验收到场)的审批机制,努力实现“两鼓励两禁止”(鼓励适度集中建房、鼓励按示范图集中建房,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禁止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点和影响水利工程运行地段建房)的工作目标。 修水网 (供稿:溪口镇 胡朝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