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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燃禁爆,上街创卫,给您一个清静春天

来源:渣津镇人民政府 作者:朱春龙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4-01
  随着集镇规模的拓展和人口增加,渣津镇集镇管理面临着不少难题,其中尤以环境卫生和烟花爆竹管理较为突出。

  2015年6月19日召开的渣津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关于集镇规划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议》。为进一步落实这一决议,渣津镇党委政府部署一系列措施,旨在不断改善集镇环境,进一步提升集镇形象。

  3月29日上午,渣津镇党委政府组织团委、中小、城管、交警、社区等部门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活动,出动中小新校区教师学生、机关部门的团员干部200余人上街宣传,倡导“爱护环境卫生、禁放烟花爆竹”文明新风。

  经镇西大道、津龙大道,走光华路、迎宾路、渣津大道折返,路线超过2公里。
  铿锵有力的鼓乐队奏响文明的号角,激情高昂的口号喊出爱护环境的心声。

  为巩固宣传效果,镇政府联合中小新老校区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禁燃公开信》2700份并要求家长签字承诺,按班级收取回执。

  目前正组织城管和社区干部上街与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500份,为街道秩序、环境卫生整顿提供有力的保障。 本文来自修水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关于集镇规划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议》等规定,我镇在集镇范围内已经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并对违禁燃放行为实行严厉处罚,属单位的处单位5000元罚款,属个人的处当事人2000元罚款。

  禁燃区域东至津怡小区,西至黄泥湾,北至烈士陵,南至盐包石。
  举报电话:15870882688、13576246988
责任编辑:朱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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