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大椿乡对该乡新庄村余某等3处违章建筑依法拆除。 村民余某于今年2月份未批先建,占用基本农田“开天窗”建房90平方米。工作人员两次下发停建通知书,但户主仍偷建抢建。新庄村八组依山傍水,新建的两座桥是通往该村的主要通道,村民担心桥梁未过保养期而拒绝让拆违工具通过。改走河道时,又担心压坏稻田和河堤。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沟通,村民终于同意改走河道,对违章建筑实施拆除。同村十八组村民徐某两兄弟看到余某的房子被拆,便对自己位于河道附近,新建房屋进行自行拆除,拆除面积约240余平方米。 该乡党委书记卢水才告诉记者,在规范农民建房工作中,他们将继续与拆迁户沟通,争取他们对政策的理解,实施和谐“拆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