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晚上7时许,修水县人民法院溪口法庭联合溪口派出所、溪口司法所组成“三联调动”小组,成功地调解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 2011年除夕夜,溪口镇小溪村刘姓族人在刘氏祖堂辞岁迎新,商量修建新祖堂事宜。就凑份子钱方面,刘阳与妻子谭珍同大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引发口角,继而发生打架事件,刘济、刘悦、刘江等三人将刘阳夫妇打伤。后经修水县方圆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刘阳构成轻微伤乙级,谭珍构成轻微伤丙级。双方就赔偿事宜,该村村委会曾多次组织调解未果,于是刘阳夫妇诉至该院溪口法庭。在该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刘阳夫妇不服,后上诉至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干警们考虑到该事件是由于修建祖堂引起的打架纠纷,且双方皆是本村同姓相邻而住的族人,于是邀请村委会成员及刘姓有威望的长老一同参与。趁双方当事人晚上都在家里时间来到他们家中,向双方阐述其中的法律关系,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经过干警们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同意和解:由伤人者刘济、刘悦、刘江赔偿刘阳夫妇1.2万元,刘阳夫妇则向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诉,该案最终以调解结案。 修水网 近年来,修水县人民法院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创新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