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上午,九江修水消防大队接到一起举报,投诉修水县城南秀水大道89-91号门面非法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接到投诉后,修水消防大队安排监督执法人员联合安监局、商管办到现场进行查看。 执法人员经现场查看发现,在修水县城南秀水大道89-91号的一幢居民门面建筑中,存放着多个燃料储油罐。经询问了解到,该场所未办理任何有关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审批手续,且制作了销售名片和销售记录,该场所楼上是中学生的宿舍楼,场所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学生及周边居民和路人的生命安全。 针对检查发现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修水消防大队立即对其实施临时查封,将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告诫负责人一定要重视安全工作。 下一步,修水消防大队将继续加大对私自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继续保持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重拳出击,铁腕整治,不留死角,确保辖区火灾形势高度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