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修水县渣津镇卢先生给修水县公安局渣津派出所送去一面“心系百姓,追回损失,热情服务,破案神速”的锦旗,以表达自己对民警及时给予帮助的感谢之情。 6月6日下午,卢先生神情慌张地走进渣津派出所报案,称其在修水渣津镇一银行营业点丢失了自己为参加高考的孩子准备好的3200元生活费。接警后,民警一边安抚卢先生的情绪,一边询问事情的详细经过。经了解:当天下午,卢先生带着3200元现金到渣津镇一家银行汇钱给准备参加高考的儿子。他在银行自动存取款机上办理存款业务时,因不熟悉操作流程,落下3200元钱在存款机内便匆匆离去,但钱并未存进去,而这3200元正是卢先生准备给儿子高考的生活费用。卢先生回家后打电话问儿子是否收到钱时,才发现自己的钱没有存进去,等再次回到银行时钱已不见了。随即,卢先生到渣津派出所报案。 接到报案后,渣津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银行,通过调查,发现卢先生确实把钱遗落在存款槽里,后被一中年男子捡走。民警立即对捡到钱款的中年男子身份信息进行核查,成功找到了其人。随后,民警前往中年男子家中,并耐心做其思想工作,该中年男子得知这笔钱是卢先生寄给儿子的高考费用时,主动将3200元现金全部归还了失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