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修水县城修水大桥附近有一名女子跳河轻生,被一名男子和随后赶来的民警救起,挽回了一条生命。 6月1日,记者联系到了修水县公安局义宁派出所民警张洪春。他介绍,31日傍晚,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修水大桥附近有一名女子准备跳河轻生。随后他和两名民警赶到现场,正好看到一名女子跳进河里,周围满了人,接着一名男子也跳进河里,营救该名女子。见到此状,张洪春和另外两名民警立即上前,与该男子合力把跳河女子救上岸。随后,民警通知女子家人将其接回家。 民警张洪春告诉记者,跳河的女子是本地人,因精神问题才跳河轻生。目前该名女子已经由家人照顾。另外,参与救人的男子非常低调,将该名女子救起后就匆匆离开,不愿透露姓名和联系方式。(中国江西网 记者钟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