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启动首届“青春·榜样”修水十佳青年评选活动,通过评选,将有10名候选人获“青春·榜样”修水十佳青年荣誉称号,10名候选人获“青春·榜样”修水十佳青年提名奖。 此次活动自3月26日起至4月30日结束,分推荐申报、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公示及投票评选四个阶段。旨在18周岁(1997年5月4日以前出生)至40周岁(1975年5月4日以后出生)的修水籍青年或在修水工作、创业两年以上的外籍青年中,分社会和经济两类评选出,不同岗位和领域中具有较强代表性、积极向上、奋发有为、为修水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典型人物。 评选对象由各乡镇、部门进行考察,择优推荐,并通过评选组委会审核、讨论确定20名候选人。随后,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微博等方式对候选人的事迹进行公示,最后由评选委员会投票和微信投票两种方式确定获奖名单。据悉,各单位须在4月20日前将评选对象的评选材料交至组委会办公室(团县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