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古市司法所成功调处了一起婚姻纠纷,使一个濒于破碎的家庭重归于好。 2014年3月12日, 一位眼圈乌青,满面泪痕的中年妇女来到古市司法所。她情绪激动,哭诉丈夫的家庭暴力,并坚决表示再也不想与丈夫过下去了,要求司法所制作离婚诉状。原来中年妇女姓黄,家住江西省修水县古市镇双港村,与冷某结婚24年并育有一双儿女。大女儿现已成家,男孩还在读初中。夫妻两人感情原本很好,经过二人多年辛勤努力还在当地建起了气派的四层小洋房,在邻舍眼里是让人羡慕的一个家庭。可家庭条件好起来后冷某沾染上了酗酒赌博恶习,有时还对妻子进行打骂。 司法所长了解情况后认为双方还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并没有帮黄某制作离婚起诉状而是到村里走访,并邀请双方至亲和双港村支书一起来做双方思想工作。通过走访调查证实冷某的确对李女士进行了家庭暴力后司法所长按照《新婚姻法》的规定,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和要求赔偿”对冷某进行教育,并进行了严厉批评。告诉冷某他实施的暴力行为对他的妻子已经构成了侵权,他妻子提起自诉的情况下,司法机关有权追究冷某的刑事责任。 通过司法所从情、理、法方方面面给冷某摆事实、讲道理,终于使冷某认识到了自己的缺点和错误。见冷某有了悔意,司法所又对黄某做思想工作,从一个完整的家庭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经一番说服规劝,让双方都认识到了家庭和睦的重要性。后来冷某主动承认错误,深刻检讨自己,并当场作出保证,今后痛改酗酒打人的恶习,让黄某给自己留段考验期,以观后效,终于取得了黄某的谅解。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在司法所的不懈努力和悉心调解下,重归于好。 内容来自xiushui.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