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不满父母态度,一气之下将父母老房子烧掉,父母报案将儿子送上法庭。日前,修水县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钟毛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令有期徒刑十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3年4月21日,被告人钟毛骑摩托车摔跤入院治疗,出院后其父母躲着不见。5月6日下午,被告人钟毛见其父母总不回家,非常气愤,遂用打火机点火,将其父亲的老房子烧毁。经鉴定,被损毁财物共计价值6884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钟毛因家庭琐事将其父母的房屋烧毁,造成损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确认。被告人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