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上午,石坳乡村民朱某将一面书有“秉公执法,为民解难”的锦旗送到县公安交警大队渣津中队,感谢中队民警妥善调解一起交通事故案件。 去年12月28日14时,朱某驾驶一辆农用车在渣津朴田路段与渣津镇村民卢某驾驶的三轮电动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卢某受重伤。经交警认定,朱某负有主要责任,虽经医生两个多星期的全力救治,卢某还是因伤势过重不幸去世。此后,双方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朱某被拘押。朱某的妻子身患重病无人护理,家属希望朱某能回家照顾,但因案件没有结案,他无法回家。为了加快结案,渣津交警中队经常做双方家属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3月2日这天,交警邀集双方调解,直到晚上11时许才达成协议,朱某一方最后作出了令双方满意的赔偿。朱某也很快回家照顾妻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