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修水县人民法院山口法庭受理一起状告东津水库溺水侵权案。受案之前,双方当事人已经通过其他政府相关部门调解,但由于双方对案件事实及责任承担认知差距较大,受害人家属情绪激动。该院山口法庭承办法官深知案件特殊性及严重性,为查明事实真相,工作人员联络院领导陈开林专委、案件双方当事人、当地司法局工作人员及村委干部一起驱车1个多小时,渡船3小时来到事发地进行认真勘察,并向事发目击者了解情况。 勘察结束后,法院工作人员对受害人家属进行安抚劝导,要求其一定要依法维权,相信法律,并承诺一定会依法处理,维护其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