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县物价局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共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18起,立案3起,有效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加大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物价、缺斤少两等价格违法行为。特别是重点查处节日购物高峰期可能出现的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送、标价与结算价不一致、不履行价格承诺、隐瞒价格附加条件等价格欺诈行为,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加强对公路、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监督检查,坚决制止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加强节日商品价格监测,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建立健全价格应急调控预案,提高价格监管快速反应能力。安排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确保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对涉及群众生活必需品方面的价格投诉快速立案和查处,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节日期间发生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特别是3起性质恶劣、影响较坏的价格违法案件,除依法查处和责令改正外,予以公开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