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某,33岁,江西修水人,在龙湾务工。原本日子过得挺顺,他的“杯具”源于他误交了一个朋友,又糊涂地帮了这个朋友的忙。
2009年10月21日,兰某结识了王某(另案处理),王某称自己在龙湾永中工地有个工程,想把这个工程介绍给熊某做。可是熊某比较狡猾,为了让生意成功,王某想请兰某帮忙。
“你只要对熊某说自己是温州万康房产置业有限公司胡总的外甥‘余小华’,这样他才会拿出保证金。”王某拿了一些工程上的东西给兰某看,有图纸、合同、公章来证明这个“虚拟”工程的存在。兰某信以为真,同时认为熊某本来就是王某的朋友,应该没什么问题,于是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去帮忙了。
随后,两人在一间宾馆里,与熊某商谈温州万康房产置业有限公司门窗工程承包事宜。在骗得熊某信任后,双方签订了门窗工程承包合同,由兰某用王某事先准备好的伪造的温州万康房产置业有限公司的公章在合同上盖章。随后,他们以工地需要先交保证金为由,要求熊某给付2万元定金,对方也不疑有他。兰某拿到2万元后在收款收据上签上“余小华”的名字,并用伪造的温州万康房产置业有限公司公章在收据上盖章。 修水网
10月23日上午,贪婪的王某又打电话给熊某要求再交3万元押金。这下熊某感觉到奇怪了,就到温州万康房产置业有限公司查询,才发现该公司根本没有“余小华”及王某二人,而收款收据与合同上的公章均系伪造。
被警方抓获后,兰某才知道原来王某所做的都是骗人的把戏。他说,2万元都被王某拿去了,他没得到任何好处。“我看王某平时做人很正派,他一直让我放心,我才去帮他。”兰某说,没想到自己也被王某骗惨了。
近日,龙湾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依法对兰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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