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缺乏相关法律约束,电动摩托车违法违章行为多见难管,事故频发,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难题———电动摩托车何时驶出管理盲区 xiushui.Net
目击:事故瞬间发生
9月30日,记者在县民政局门口见到一年轻女子驾驶一辆电动摩托车由西往东行驶,不一会儿,电动摩托车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突然调头,紧跟其后的一辆黑色小轿车猝不及防,虽紧急刹车,但还是撞上了电动摩托车,年轻女子被撞倒在地,所幸只是皮外伤,但摩托车已被撞坏。
这只是电动摩托车引发交通事故的普通一例。
据交警部门统计,今年以来,全县发生大小不一交通事故,30%以上与电动摩托车有关。四都、西港还发生电动摩托车撞人致死严重交通事故。
近年来,电力驱动车辆(即电动摩托车、三轮车、自行车等)悄然兴起,随着县城框架的拉大、全县道路状况的改善,购买电动摩托车的人越来越多,给人们带来了方便的同时由于管理跟不上,驾车者无视道路标识,乱闯红绿灯,乱穿行马路,行驶不顾行人车辆,载人载物无拘束,对交通警察的纠违有视无睹,埋下诸多安全隐患。 内容来自xiushui.Net
交警:管理须用重典
2009年,经国家发改委、公安交管等部门同意,根据国家标准修订程序,制定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标准:规定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大于20公里,小于50公里,或重量大于40公斤且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50公里。除以上时速和重量的规定外,标准还对电动摩托车动力性能、转向、灯光信号等多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了规定。
县交警大队义宁中队指导员师小林介绍,由于电动摩托车价格适中,轻便快捷,购买者众多。目前我县城乡有各类电动摩托车近3万辆,其中县城就有近2万辆,且每天以近20台数量增加。大量的电力驱动摩托车每天在城区道路上行驶,在给市民带来便捷的同时,也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难度。目前,由于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这一特别车辆的车行道、违法违章、法律责任以及其它方面没有明确的条款规定,从而形成了管理盲区,出现了多见难管的道路交通违法违章新元素,并极大地隐藏着交通安全隐患。
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何公魁说,电动摩托车和驾驶人均是游离于“交通安全管理”范围之外的单独体。特别是大多数驾驶人基本上不懂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知识,不懂驾驶基本常识,不懂操作技术安全处理,甚至出现76岁的老人和不到12岁的小学生都驾驶电动摩托车,给交通安全管理带来极大隐患。另外,由于电动摩托车无牌无照,车辆无法进行保险,因而经常出现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理赔困难、处罚依据不足等问题。今年初,一辆电动摩托车撞伤一路人,由于车辆没有进行保险,车主家庭困难,近万元医疗费至今没有着落。 内容来自xiushu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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