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在县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案件款大会上,参与建造布甲乡湾台石拱桥的12名修桥受伤民工接到下差的26万元赔款,喜极而泣。 xiushui.Net 2007年3月23日,在修水县布甲乡至湖北通山县夏铺镇的公路上,正在施工建造的湾台石拱桥突然坍塌,造成包工头卢某在内的13名施工人员受伤的严重后果。该案经修水县人民法院判决,除各被告已支付的425948元赔偿款外,下差卢某某等12受害人的各项损失26万元,由修水县布甲乡人民政府、万某、夏某、黄某、卢某互负连带赔偿责任。 HULING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发现,被执行人夏某系盲人,独身,基本无赔偿能力,修水县布甲乡人民政府在前期已经支付了近30万元,超过其应承担赔偿份额,万某、黄某、卢某均亦支付了超过其应承担的赔偿份额。案件执行陷入了绝境,而12位受害者却在等着法院兑现公正,倘若处理不当,可能引发群体上访事件。9月10日,修水法院启动“和之秋”集中执行活动后,将该案列为重点案件。法院执行局经过多方调查,发现夏某在某电站有15万元到期债权,但夏某怠于行使权利,该院遂依法裁定执行该到期债权,第三人某电站依裁定代为支付了15万元案款。执行人员在调查中还发现,夏某是在事故发生后才与其妻离婚的,其妻在县电力公司上班,有较为稳定的收入来源。该院认为,夏某的赔偿责任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妻应当承担共同赔偿责任,故裁定追加其妻为本案的被执行人。裁定作出后,其妻首先觉得难以理解和接受法院的裁定,通过耐心细致的讲解法律、释明法理后,其妻认同了裁定并主动缴纳了30000元赔偿款。 修水网 www.xiushui.Net 为使案件得以顺利执结,该院启动了执行联动机制,将该案情况向县政法委报告,在县政法委的的主持下,各方经多次协调,最终修水县布甲乡人民政府主动支付了剩余的80000元赔偿款。至此,原本陷入绝境的案件获得圆满执行,兑现了法律对于人民的诺言。 内容来自xiushu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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