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7日下午,一阵欢快的锣鼓在修城罗桥路响起、一列打着“破案神速,秉公执法”横幅的队伍走进交警大队院内。“9·1”交通事故受害人刘亮的家人手捧“破案神速”的大红锦旗向交通民警致谢。 内容来自xiushui.Net 2010年9月1日上午10时35分,修水交警事故处理中队值班室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过后,传来“县城梯云路发生一起小客车与两轮摩托车相撞事故,车牌尾数为‘71’的黑色小客车向良塘方向逃窜,两轮摩托车上一轻一重二人受伤”的报警电话。接警后,交通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抢救伤员,堪查现场,调查访问。大队长黄银保、副教导员杜四金运筹帷幄,镇定指挥,组织山口、杭口中队民警设卡堵截;部署公路巡逻中队和义宁中队分别开展城北城南片区排查肇事车辆;安排事故处理中队进行良塘以西公路沿线走访调查;联系县电视台播放协查通报。短时间内,一张查缉肇事小客车的恢恢天网撒向全县城乡重点区域。 HULING 次日上午10时许,事故处理中队副队长何公魁和民警卢大名、协管员钟修平访问到西港镇黄沙坑练车场时,发现了一辆黑色无牌广州本田小客车十分可疑。进一步调查中,西港镇堰上村农民甘金弟自称小客车驾驶员,系“9·1”梯云路交通事故肇事人。经对肇事车的痕迹鉴定和对甘进行初步审查,发现甘的供述与现场情况不尽吻合。一个个细小的破绽,使高度敏锐的交通民警寻根究底,穷追不舍。 HULING 9月3日上午11时许,宁州镇湘竹村黄春生终于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他交待:“与朋友甘金弟从浙江租借浙CCV871小客车回修水,9月1日上午他无证驾驶此车在县城梯云路与一辆两轮摩托车相碰后潜逃。因甘金弟有驾驶证,以为有证肇事,保险公司会理赔的,谁知肇事逃逸非但不赔,还要坐牢,自知事情闹大了,故主动投案”。 本文来自修水网 甘金弟出于哥们义气,冒名顶罪,干扰了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涉嫌伪证罪;黄春生无证驾驶,肇事后逃离现场,涉嫌交通事故逃逸罪。甘、黄二人无视生命,目无国法,双双被刑事拘留,难兄难弟身陷囹圄,悔之已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