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5日凌晨五时许,县森林公安局黄港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正在黄沙镇居委会大坪组的“化泉排”公益林山场盗伐林木,要求迅速派人查处。接报后,所长晏幸带领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于五时二十分在“化泉排”山场将正在盗伐公益林的钟某某、杨某某、潭某某当场抓获,并扣押了一辆装运盗伐林木的农用车。 HULING 经查实:犯罪嫌疑人钟某某(33岁,修水县黄沙镇泉源移民新村村民)、杨某某(39岁,修水县黄沙镇黄沙桥村村民)、潭某某(43岁,修水县黄沙镇黄沙桥村村民)于2009年11月12日至2010年4月4日期间,分别在黄沙镇黄沙桥村“上杉源”国有林山场盗伐林木(杉木)两次,在黄沙镇黄沙桥村“化泉排” 国家公益林山场盗伐林木(杉木)四次,该三人累计盗伐林木经林业技术鉴定小组鉴定折合活立木11.218立方米。犯罪嫌疑人钟某某、杨某某、潭某某对所犯事实供认不讳,2010年4月6日该三犯被该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7日被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修水网 www.xiushu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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