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1日下午,县公安局在刑侦大队二楼会议室,召开了警车及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第三次调度会。会议由政委刘松主持,纪委书记、督察长徐仕伟、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警车整治任务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HULING 会议决定“县公安局对照警车实行三集中管理”,督察大队长徐仕伟强调,从4月22日起,修水县公安局机关的警车(防巡逻执勤等警务活动外),一律实行集中封存、集中保管、集中统一派车制度,严禁警车私用。 修水网 会议还明确了驾驶警车的相关规定,要求各单位聘请的警车驾驶员一律先到县局审查备案,由督察部门统一到市局办理《警车准驾证》,方可驾驶警车,民警驾驶警车一律着警服。(修水县公安局:饶光明、陈水) 本文来自修水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