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近日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对2010年节假日调整日期做出具体安排。其中,2010年总放假时间为29天,比2009年多2天。 按照通知,2010年放假日期具体安排为: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春节:2月13日至19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上班; 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共3天;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端午节:6月14日至16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9日(星期日)、25日(星期六)上班;国庆节:10月1日到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和2009年中秋恰巧在国庆期间不同,2010年两节间隔有一周时间,大家可以在和家人团聚后,再出门旅游欢度国庆长假。 通知要求,节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