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政府下发《关于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修水县村镇建房规划审批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和《办法》),以理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扎实推进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并重点抓好8个中心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据了解,当前我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存在多方面问题,如城乡统筹规划引导滞后,城市总体规划与各乡镇、村规划不协调,村镇建设审批无序等。县委全委会后,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健全完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成为我县中心工作之一。新下发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乡镇必须组织编制乡镇、村庄规划(含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报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村庄规划应当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村镇规划内建设各类工程必须服从规划管理,严格遵守先规划许可、后用地许可、再开工建设的法定程序。 《意见》和《办法》对村镇建设用地和建房进行了严格规定,村镇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必须服从村镇规划,并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建房审批手续。村民建住宅一般不准占用耕地,尽量使用原来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荒山、荒坡,按规划集中用地,不得突破本乡镇的年度建设用地指标。村镇建房用地涉及林业用地、公路占线、河道、文物保护单位及旅游景点等相关地方的,必须报相关部门严格审批。村镇规划须公示,并将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列入乡镇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内容。 xiushui.Net 《意见》和《办法》还对村镇建设和施工管理,及房屋、公共设施、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作了规定。理顺了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房产管理局等职能部门的管理体制,对村镇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项目违反相关规定的将进行严肃处理。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机、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