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中旬开始,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公安局、县总工会四部门将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将以建筑施工企业为主,并延伸到道路施工、加工制造等其他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工资拖欠及逃匿情况、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交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招用农民工的用工管理台帐建立情况、建设及交通工程项目的发包分包情况等。通过检查引导用人单位自觉依法规范用工行为,督促用人单位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防止用人单位把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杜绝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能够按时足额拿到工资,高高兴兴返乡过年。(县人劳局:梁文 林友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