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前,我县依法取缔了县城196辆营运机动三轮车,县城公共交通工具由公交车和出租车替代。可近期,县城又出现了部分电动三轮车及正三轮摩托车非法载客现象———三轮车载客重现街头 近期,在县民政局、宁红大市场、汽车总站、妇幼保健院附近等客流较为密集地段及县城主要街道,常发现有三轮车载客。 11月3日上午9时许,县汽车总站门前,4辆电动三轮车正在此候客,其中一名驾驶员方某说道:“我今年52岁,1992年从程坊库区移民到义宁镇良塘,没有正式职业,半年前买了一辆价值3000多元的电动三轮车载客,一天可挣几十元。”据了解,县城目前有60多辆电动三轮车和22辆正三轮摩托车非法载客,既扰乱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影响了县城的市容市貌,更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隐患。11月1日晚九时,市民王女士说。“坐三轮车,虽然不怎么安全,但是这么晚了出租车很难等,而且这也便宜些。”她在南城联盛广场附近坐三轮摩托车返回北城只花4块钱。“坐这车太不安全了,他们往往喜欢在车辆中‘钻空’,蹭着挤着是常有的事。”市民李女士对此有不同看法,“现在路上本来车流、人流量就大,再加上载客三轮车乱行乱跑,既阻碍了交通又不安全,应该取缔。” HULING 据县道路运输管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所有载客车辆必须具备下述条件: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有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员,包括应取得驾驶资质,年龄不超过60岁,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掌握一定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等内容;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而目前县城营运的三轮车这三个条件都不具备,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没有承担赔偿的能力,乘客的合法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相关负责人认为,县道路运输管理所、交警大队、交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将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即将采取有效措施,对三轮车载客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特别加强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的专项整治,有力打击和坚决取缔这种非法营运行为,使之退出营运市场,从而净化客运市场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 在采访中不少市民纷纷指出,整治三轮车非法载客现象宜堵疏结合,三轮车驾驶人员多是一些迫于生计的弱势群体,需要各部门广泛管理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同时,建议适当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资源,合理控制价格,科学调整公交车线路和站点,充分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