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以往辖区交通事故发生后拦车堵路,查处违法行为时围攻辱骂、抗拒检查,车管服务中,质疑收费规定等执法环境不顺畅的问题,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大力推行“三公开”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了警民关系,增强了理解信任,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警务公开,办事透明,误解变理解。“一辆摩托车上牌领证要1000多,买马钱少,配鞍钱多”、“××骑摩托车未戴头盔只罚20元,我的保险脱保要罚180元,这不公正。”过去群众对机动车上牌领证收费和违法行为处罚议论纷纷,质疑不断。修水交警将车辆购置费、保险费、培训考试费和牌证工本费以及交通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幅度标准分门别类印成小卡片,广泛散发,深入宣传,公布于众。一位政协委员看后说:“原来是车辆购置税率高,保险费额重,交警规费所得无几。”、“交警罚款,法律有具体规定。依法办事,无可挑剔”。
二是制度公开,亮出底牌,疑虑变信任。“我是返乡农民工,回家创办幼儿园,你们不能扣我的车”幼儿园业主张女士振振有词地说:“你的幼儿接送车超载80%,属严重超载行为,从保护幼儿人身安全出发,幼儿接送车是严管车辆之一,不属于‘八种不扣车’的范围,请你理解。”交通民警耐心解释道。修水交警将《优化发展环境“十条措施”》、《服务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八条措施”》及《八种交通违法行为不扣车的规定》等制度印成小册子,广泛宣传,亮出规范执法的底牌。消除了人民群众对交通民警乱作为的疑虑,增强了交警诚信服务,公正执法的公信度。 修水网 www.xiushui.Net
三是法规公开,违法提醒,离心变同心。修水交警坚持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把法律交给群众。在年检年审、道路管控、源头管理等各个环节,实行违法预警机制,及时提醒人民群众按期年检年审,依法参与道路交通活动。每逢集中整治,必大张旗鼓地宣传倡导什么?反对什么?遵守什么?禁止什么?严格“先教后诛”,不搞“蓄水养鱼”,扩大教育面,缩小处罚面,杜绝了收费罚款投诉问题,杜绝了交通事故拦车堵路违法行为,杜绝了暴力阻碍公务犯罪案件。 HU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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