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笔者在修水县教育局获悉,该县第一批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资金981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债权人,第二批化解债务资金正在办理之中。 由于前些年农村义务教育基础比较薄弱、校舍建设和维修任务较重、教育投入相对不足,该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负债较多,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正常运转,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成为近年来代表反映的热点。该县人大常委会在2008年12月开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后明确提出,县人民政府要牢固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的观念,继续加大教育投入,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所欠债务,让农村义务教育“轻装”前行。 该县人民政府就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于今年5月份出台了《修水县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方案》,成立了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据悉,该县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任务为江西省审计厅审计锁定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总额6854.76万元。其中:校舍建设和维修6152.07万元,设备购置费343.54万元,征用土地费359.15万元。化解债务的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补助398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872.76万元。 为做好债务化解工作,该方案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工作第一责任人,确保偿债资金发放规范、安全和有效;建立了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督体系和制约机制,有效防范在化解债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补助资金,造成资金损失的行为发生;并建立农村义务教育新债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农村义务教育新债发生。 HULING 债务化解工作按照区分轻重缓急、逐步化解的原则,优先偿还对教师、学生家长等个人和工程业主的欠债;优先偿还因病致贫、遭受灾害的农村债权人的债务;优先偿还债务本金。化解债务资金由县财政分批次直接支付给债权人。在今年12月底之前,该县将全面完成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的化解工作任务。 同时,该县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加大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2008年,全县对教育的支出达2.35亿元,比上年增长20.96%。(余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