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暴力阻碍并伤害执行法官,日前,县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一月十四日下午,县人民法院五名执行法官到全丰镇碧凡村找到被告人杨某,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执行法官向杨某介绍身份和执行目的后,要求其履行判决内容,但遭到拒绝。 执行工作人员再次要求杨某接受调处执行,杨不予理睬,向其屋后山上走去。一同前去执行的县法院法官商议并当即决定,依法对杨进行司法拘留。当执行人员对杨某执行拘留押上警车时,杨某突然拽住一执行员,在其头部狠咬一口,致使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杨某在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暴力阻碍,伤害执行法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