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该局山口派出所破获了一起故意损毁青苗案件,并对违法人员郭某某进行了治安拘留15天及赔偿相应财产损失的处罚。 4月9日,山口镇秀水村1名林农到山口所报案称:他响应政府开展的“一大四小”植树造林绿化工程号召,在原居住地山口镇南溪村山源内(小地名新山坑口河边)的荒地内开荒所栽植的1000余株杉树幼苗被人拨掉毁坏丢弃在地边,要求派出所查处。派出所民警接案后,耐心安慰前来报案的林农,并详细记录好事件的经过。送走报案林农后,派出所全警出动,兵分两组,一组到现场勘查,一组对原居住在山口镇南溪村的移民户进行排查。经过缜密侦查,案情很快查明,此案系山口镇原南溪村移民户郭某某所为,郭某某为了争到原南溪村新山坑口河边土地的使用权,不让其他人种植,于是在今年4月7日上午独自一人窜到山口镇原南溪村新山坑口,将他人种植在新山坑口的杉树幼苗全部拨出并丢在地边。经现场清点,郭某某共毁坏拨出杉树幼苗588株,郭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其行为属故意损毁财物违法行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山口所 王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