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司法局白岭镇司法所会同白岭镇镇、村、组三级调解组织,成功调处一起因意外死亡引起的民事纠纷。 3月1日上午,白岭镇桃树村个体司机卢某在桃树街倒车时,不慎将居民胡某家的雨篷撞坏。当天,卢某花40元工资和100元材料钱请同镇大庄塅村的钟某维修。中午,钟某吃饭时喝了不少酒,下午3时许,钟某在维修雨篷时,不慎从木梯摔下,导致后脑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卢某认为是钟某喝多了酒才出事的,不同意承担责任;胡某认为自己也是受害方,且钟某不是自己请来的,同样也不愿承担责任;钟某家人认为钟某是被雇做事时遭遇意外的,理应得到赔偿。三方因分歧较大,无法达成赔偿协议。 3月2日,得不到赔偿的钟某家属召集几十人准备抬尸闹事。眼看一场纠纷就要升级,大庄塅民事调解员钟锦雪向白岭镇司法所报案,司法所领导立即将情况向镇政府反映,同时迅速赶到现场调解,指出抬尸闹事是违法行为,赔偿要通过法律途径。介于事故涉及三方,且分歧较大,调解人员兵分两路,一路到钟某家做安抚工作;一路找卢某和胡某商议赔偿事宜。经过两天两夜的耐心细致工作,终于在3月4日达成协议,由卢某赔偿6万元、胡某赔偿7500元。 HUL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