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狠刹公车私用扫墓不正之风,近日,县纪委下发通知,严禁公车扫墓,积极倡导文明祭扫新风,确保清明节期间我县社会安定和谐。 《通知》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清明期间公车管理,把严禁公车扫墓作为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要求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公务车辆使用的各项规定,严禁利用公车扫墓、公车送葬等私事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遏止公车私用的不正之风。同时要求公安,物价等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清明期间交通安全畅通和车辆票价稳定,为群众扫墓创造便利出行条件。县纪检监察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明查暗访,严查违纪行为,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责任,除在媒体曝光外,还将给予相关责任人经济处罚,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从严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