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下午,修水县法院民二庭就申请人贾某某与被申请人修水县某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清算一案举行听证会。 听证会由该庭庭长胡会平主持,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胡某、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于某某、总经理何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王某某、李某等参加了听证会。双方当事人围绕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公司清算的主体资格、被申请人是否已经发生解散事由、强制清算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三个争议焦点展开。 本次听证会安排紧凑,秩序井然。经过双方一系列的举证、质证,已基本查清了案件的相关事实。听证会结束后, 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均表示对这种形式表示满意。该庭下一步将组成合议庭进行认真审查,依法作出是否受理该强制清算的裁定。 据悉,申请公司清算案听证会在该院尚属首例。通过这种面对面的“交流”,能提高法院裁定的公正性,有效消除当事人的猜疑,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