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和《全国爱卫会关于做好下放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建成的国家卫生县城每隔三年进行一次复审。我县创建工作始于1998年,2010年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2014年我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城第一次复审,2017年我县迎来第二次复审。 从去年开始,我县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强化城市管理,以整治县城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卫生、市容、秩序、生态等为主要工作,以解决脏、乱、差,完善公共设施、建立长效机制为工作着力点,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市容环境整治,交通秩序整治,市政、绿化、亮化整治、乱搭乱建整治,城区噪音和污水整治六大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效果,先后通过省爱卫办和全国爱卫办组织明查暗访。通过系列创建整治活动,实现天变蓝、水变清、地变绿,市容变靓、环境变整洁、居民变文明,人居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明显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