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规划》明确,规范烈士评定(批准)和追认工作,完善烈士备案工作规程,制定烈士评定(批准)档案管理办法,建立烈士评定疑难案例专家咨询工作机制。 《规划》指出,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提升陈列展示、讲解服务、设施环境等整体水平,公布第六批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推动烈士纪念 设施创建A级旅游景区。 《规划》提出,加强烈士事迹整理宣传,编撰烈士英名录,筹建“抗日英烈数据库”,推动开展网上寻亲、祭扫等公共服务。加强烈士精神传承与弘扬,开展烈士公祭等纪念活动,引导社会各界祭扫、瞻仰、参观烈士纪念设施,传承红色基因,树立全社会尊崇、敬仰、缅怀英烈的社会环境。 《规划》表示,扎实推进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境外祭扫、红色旅游国际线路开发与利用等制度。稳步推进在朝志愿军烈士陵园修缮保护,研究建立在朝志愿军烈士陵园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勘查、磋商、建设与保护,积极推动我国在老挝、缅甸、越南、俄罗斯、赞比亚等国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工程,充分发挥纪念设施教育功能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