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将以庐山、庐山西海、星子温泉、浔阳城、共青城、鄱阳湖为主的旅游线路打造成江西乃至全国的品牌旅游线路;以二日游、三日游、四日游为重点,突出季节和文化生态特色,着力打造能满足不同需求的山水生态之旅、休闲养生之旅、文化宗教之旅等各具特色的旅游线路;强力推介以“饱览世界文化景观、体验诗画九江”为主题的经典极品旅游线路(浔阳古城一世界文化景观庐山—庐山温泉(东林大佛)—共青城—庐山西海—鄱阳湖风光),以“领悟东方山魂水韵”为主题的赣北环鄱阳湖黄金旅游线路(庐山西海—云居山—共青城—庐山—庐山温泉(东林大佛)—石钟山—龙宫洞);积极宣传策划包装推介四条特色旅游线路,以“体验文化山水魅力”为主题的京九名山大观之旅(浔阳古城—庐山—庐山温泉(东林大佛)—共青城一庐山西海—云居山—黄龙山),以“饱览最美湖光山色”为主题的赣北山湖神韵之旅(庐山西海一共青城一浔阳古城一庐山一石钟山·鞋山—龙宫洞),以“投身山水休闲之旅,享受健康快乐人生”为主题的赣西北山水休闲之旅(庐山西海一永修一武宁一修水),以“走进鄱阳湖,回归大自然”为主题的鄱阳湖珍禽观赏·湿地考察之旅(吴城—共青城—庐山区—星子—石钟山—鞋山—都昌)。 11、加大整体营销力度。统一“庐山天下恋,九江诗画游”城市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在市内重要景区、交通干线、城市出入口和重要公共场所设置旅游形象宣传牌,并纳入相关市政建设规划;市主要媒体要加大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力度,把我市主要风景区作为公益广告播放;在全市各星级宾馆、旅游集散点发放统一制作的旅游宣传品,共同营造浓厚的旅游氛围。要充分利用国内外主流新闻媒体平台,投放九江城市旅游形象广告;升级改造九江旅游网站,积极与知名网站合作,开展网络营销和旅游在线服务;在主要客源地精心策划宣传营销活动,与当地媒体合作,开展旅游节目和广告互换;鼓励景区和旅行社拓展客源市场。深化与京九沿线、长三角、泛珠三角和海西经济区等经济区域旅游城市合作,加强与国际性旅游组织和世界旅游城市的联系与合作,大力开拓境内外客源市场。 四、政策引导,加大投入 12、加大政府导向性投入。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旅游宣传推广、人才培训、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从2012年起,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旅游形象宣传、规划编制、人才培训、营销推介、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目标考评奖励等。各县(市、区、山)都要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发改委、工信委、财政、交通、农业、水利、建设、林业、环保、文化等部门,在安排有关专项资金时,要积极支持旅游产业发展,优先安排重点景区(点)的基础设施、生态环保、旅游扶贫、文化保护和发展等项目。 修水网 13、优化金融服务环境。凡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可享受中小企业贷款优惠政策。探索成立市、县两级旅游信用担保公司,对旅游企业贷款实行财政贴息,积极为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融资提供担保服务。鼓励中小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经营户以互助联保方式开展小额融资。积极推进金融机构和旅游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合作。 14、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对一些投资大、回报周期长的大型旅游建设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扶持。三星级以上(含三星)旅游饭店用水与一般工业企业实行同等价格,用电实行比商业用电低0.1元/千瓦时的优惠价格。有线电视终端维护管理费,旅游星级饭店按80%收取,社会旅游宾馆(100床位以上)按90%收取。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的相关政策,旅行社按营业收入缴纳的各种税费,计征基数应扣除各类代收服务费;旅游企业用于宣传促销的费用依法纳入企业经营成本。 15、加大对景区和旅游企业的扶持奖励。对全年地接过夜游客超过1万人的旅行社,全年地接过夜入境游客达到1000人的旅行社,组织接待包机、专列、游轮、大型自驾车旅游团队的旅行社和在九江举办国际性、国家级文化旅游会展活动的单位,进行奖励和补助;对于创评星级旅游饭店、星级农家旅馆、星级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示范点等旅游标准化建设,给予相应的扶持奖励;对研发具有九江本土特色、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旅游商品生产企业,进行扶持奖励。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16、支持旅游建设项目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合理安排旅游产业用地,旅游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用地予以大力支持。利用城市规划区外的集体农业用地兴办生态旅游项目的,只要不改变土地权属和性质,集体经济组织可在自愿基础上,以土地租赁或作价出资(入股)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合作经营。鼓励旅游企业利用荒地、荒坡、荒滩、废弃矿山、湖岛等开发旅游项目。支持事业单位和改制后企业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旅游业。 五、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17、充分发挥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九江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常态化议事制度,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全市旅游产业发展,研讨审核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及重点景区控制性详规;研究旅游体制改革及旅游资源整合方案;研讨制定旅游发展政策;指导全市旅游整体营销及旅游品牌创建;审批重大旅游项目及调度推进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协调假日旅游工作及旅游综合执法;协调解决跨部门其他有关旅游重大事项等。 18、改革旅游管理体制机制。积极推动庐山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庐山旅游资源,加快庐山旅游上市步伐,打好“庐山牌”。加快理顺庐山西海管理体制机制,按照因地制宜、统一管理、责权一致、精简高效的原则,加强庐山西海管委会对核心景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成立庐山西海共同保护和开发工作委员会,由市政府分管旅游工作的副市长任主任,庐山西海管委会、永修县、武宁县及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主要负责核心景区、功能配套区和外围保护带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批、资源保护、重大事项决策等。 19、强化行业管理和服务。做好公共服务信息披露和发布,引导旅游市场健康发展。加强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管理,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应提前半年向社会公布并征求旅游主管部门意见。建立由旅游、工商、公安、药监、卫生、质监、交通、物价等部门参加的日常联合执法机制,打击非法从事旅游经营行为。建立健全旅游行业协会组织,充分发挥其自律、监督和服务作用,强力推进标准化服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旅游、公安、交通、工商、卫生、环保、安监、文化、建设等部门的旅游安全责任制,建立旅游安全保障机制和紧急救援体系,建立旅游安全提示预警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与市内院校和国内知名院校的合作,加快培养旅游人才。健全旅游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导游年审科学化考核机制,引导旅游从业人员提高素质。鼓励引进旅游策划、经营、管理等高端人才,增强九江市旅游研发营销中心在旅游规划、旅游策划、旅游营销等方面的专业团队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