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季麟(1444-1518)字公瑞,明代宁州(今修水县西港)人。成化八年(1472年)进士,历官兵部主事。弘治初,任浙江布政司左参政,擢河南左布政使后,调为右副都御吏,巡抚甘肃。后调蓟州(治今河北蓟县)州牧。弘治十八年(1505年)因病寒复发,请辞官职。正德十三年(1518年)逝世,赠右都御史,谥号禧敏。著有《南山诗集》《旬轩集》《金台稿》《南归集》等。 周季凤(1463-1528)字公仪。明代宁州(今修水县西港)人。季麟弟,别号来轩。弘治六年(1493年)进士,初授御史院御史大夫。弘治七年授刑部贵州司主事,员外郎。历任山西司郎中、四川按察司副使、云南提学副使、补福建按察使等。正德十六年(1521年)世宗接位,季凤护驾,佐助帝王疏法宗祖,世宗奖其劳绩,赐白金文绮,升南京刑部右侍郎,复迁任右都御史,总理粮储。著有《来轩漫稿》《修水备考》《修江先贤录》《周氏世德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