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学生安全出行,3月30日至4月2日,修水交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对校车及驾驶人资质、校车车况、安全装置等进行排查,并对校车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0日上午,修水交警山口中队调整勤务,集中警力,深入辖区各幼儿园开展检查工作。执勤人员主要检查“四证”(即校车许可证、驾驶证、交强险证、行驶证),重点检查校车是否为允许使用校车,检查校车驾驶人是否具备校车驾驶资格,确定驾驶证上有签注准许驾驶校车及相应车型; 仔细检查校车车况及安全装置,是否配备灭火器、医药箱和照管人员座椅(位)、应急出口和应急锤(逃生锤)等安全设备,以及喷涂放大牌号和统一颜色、粘贴标识等。针对部分车辆未张贴校车标识、未随车携带医药箱等情况,执勤人员开出整改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 2日下午,杭口中队针对学校的放学时间,在校车必经路段开展检查工作。对校车涉及超员、超速、违法未处理、不按规定投保等违法行为,在现场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各中队将针对辖区内校车及驾驶人、行驶路线重新排查、重新疏理,更新管理档案。 通过此次开展校车安全大检查,排查清除了校车安全隐患10处,查出来校车违法行为2起,督促完善了校车安全设施,确保了学生乘车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