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口镇中学从2012至2013学年度开始,制定了教师工作荣誉评选方案,该方案本着业绩态度为主、民主评议为辅、力求客观公平的原则,规定了评选的四项流程:一是评选前由教师本人向学校提交个人年度德、能、勤、绩和特殊贡献等方面的述职材料;二是全体教师根据校委会的提名实行无记名投票;三是由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等根据教师年度完成任务情况的工作记录评分;四是由工会负责监督评选并把结果公示再上报。特别是对出席县级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与“优秀个人”,还有具体的评选细则要求,将评出的“先进”记入教师的荣誉档案。通过这一个方案的实施,不仅一改过去单纯提名“先进”的陋习,而且更有效地激励了教师的工作热情,进一步凝聚了校委会师生的人心,使学校的教师管理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