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县教育体育局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从五个方面规范中小学校班子成员工作作风。 五个方面包括:一、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必须任教毕业班学科,小学副校长及中层干部必须任教语、数、英等主要学科,中学副校长及中层干部必须任教中考学科。二、校长要做到出满勤,除正常会议外出,要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有寄宿生的学校,必须安排班子成员在校住宿,校长每周住校时间不少于3晚。三、学校来客原则上安排在食堂用餐,没有食堂的接待标准每人次不得超过30元。饭菜从简,禁用烟酒,并实行对口陪客。严禁“同城吃请”、“校际吃请”、内部聚餐等。四、家住县城的人员到县城开会、出差不得报销住宿费用。开会、出差原则上不得租车;自驾私车者只能按客运标准报销车票(集体开会、出差除外)。校长不得直接分管学校财经审批,由副校长分管。五、严禁在工程承包、物资采购、人事变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等方面以权谋私;严禁未经批准外出考察学习,严禁公费旅游,严禁用公款进入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和健身场所消费;严禁赌博、严禁酗酒,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和土特产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