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起,我县中学高级教师和小学特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试行“考评结合”的新规定,这是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 凡符合《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件》的规定,拟正常申报中学教师高级和小学特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含转评)的在职在岗教师,均须参加由九江市统一组织的教师专业能力水平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申报。 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能力和教学能力两大部分,分别考察申报人所申报学科的相关专业知识及对所申报学科的“课程标准”有关内容和教学设计。考试分小学(幼儿园)、初中、高中三个学段。申报者须以本人实际任教的学段、学科报名参加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