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各地正在深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我县“爱满人间·慈善一日捐”活动亦于日前启动。大家都以“雪中送炭”般的热情与激情,播撒爱的阳光,传递温暖与和谐。笔者认为“送温暖”不仅仅是爱心之举,更是一种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 年终岁末,访贫问苦“送温暖”已成为党和政府实施民心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一直以来党和政府无时无刻不在为广大群众“送温暖”。诸如免除农业税,实施“扶贫移民”、“两免一补”、“粮食直补”、“农机补贴”、“最低生活保障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等,这些利民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都是在更广、更深层次上的“送温暖”。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这就从制度层面把关注民生纳入到建设和谐社会的伟大工程中,让我们看到了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决心和勇气。 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是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过程,“送温暖”活动在本质上是这个过程的补充和延续。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社会的激荡变革和飞速发展必然会有一部分“落伍者”,他们成为社会大家庭中的弱势群体。关注这部分群体,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 修水网 毋庸讳言,在以往“送温暖”活动中,部分地方少数单位程度不同地存在把“温暖”简单地一送了之的情况。因此,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就要在送中解决问题,在送中构建和谐。要不分春、夏、秋、冬,更不能等到上级发文件、交任务、下指标的时候才行动,要努力把季节性“送温暖”变成常年性“送温暖”,把一次性帮扶变成经常性帮助;既要送钱送物,更要送科技、送信息、送文化、送卫生,做到“输血”和“造血”齐抓、扶贫与扶智并举,帮助贫困群众不断增强正视贫困、挑战贫困的信心和勇气,进而尽快摆脱贫困、迈入小康。各级党员干部,更应时刻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送温暖”活动化作“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实际行动和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生动实践;时刻把群众的疾苦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关心的、盼望的、需要解决的急难之事。唯有如此,这“温暖”才能送得准、送得实、送得勤,并常送常新,才能真正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从根本上使“送温暖”活动演绎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种有效形式和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