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各媒体对城市“狗患”发起了一场前所未有的集中“声讨战”,相关报道和讨论可谓是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对成为媒体众矢之的的城市“狗患”,大部分人大呼“该管当禁”,但也有不少认为养狗为生活增添情趣和欢乐者,说这是“个人自由,纯属“私事”,不值得媒体如此“大呼小叫”。 家庭养狗到底是私事还是公事? 其实,生活常识告诉我们,在社会这个大群体中,每个人的生活区间都与他人相交融合,纯粹的个人“真空”是不存在的,因此,个人自由的前提是必须尊重他人的权利,私权也须受到相邻权的限制。当狗吠带来噪音,影响了他人的宁静生活;当遛狗随地便溺,污染了社区生活环境;当狗伤人给他人带来痛苦甚至是狂犬病……由此便会产生一系列危害社会的问题。这样看来,养狗就不再是一件纯粹的“私事”,而与“公事”紧密相关了。 “私”与“公”相关的事情岂止是家庭养狗?如:逛街是私事,若无视斑马线和红绿灯乱穿马路,影响了交通秩序便成了公事;家里清扫垃圾是私事,若随地乱扔甚至从窗外“空降”,破坏了公共场地的整洁便成了公事;晨练是私事,若把公园绿树当作健身器材攀吊,损毁了公共绿化美化便成了公事;接听手机是私事,若在会场、剧院旁若无人大声喧哗,扰乱了公共秩序便成了公事;丢个烟头是私事,若丢在林区引发山火便成了公事,当事人还要被依法查处…… 修水网 总之,“私事”慎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某些往往被个人认为的私事,因失去了必须同时尊重他人权利的前提而侵占了公共资源,侵犯了公共利益,破坏了现代文明,成为社会不良现象,是绝不可以“私事”一言以蔽之的。 社会和谐需要秩序,需要公德,需要爱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连着千万家,关乎你我他,需要我们每个人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