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修水县罗庙公路(黄坳罗溪至庙岭)的庙岭乡小山口村应家组路段有一座化身窑,早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就听说过庙岭公社小山口大队的化身窑,今日得见,果不虚传。
所谓化身窑,就是民间摈弃土葬的传统习俗,用木炭和干柴,火化遗体的砖窑。砖窑依山而建,圆锥形,高约1.6米,占地面积约1平方米,用烟砖精心砌成。在修水广阔的土地上,是我至今见到的唯一的火化遗体窑。当时村民积极响应党中央和毛泽东主席的号召,移风易俗,用实际行动支持国家经济建设,为子孙后代节约土地资源所建造的火化砖窑。 HULING 解放前,庙岭境内的碧峰山的碧峰寺,就有火化和尚、居士及信众遗体的历史。这种摈弃传统土葬形式的丧葬方式,渐渐被周围村民接受。1946年,庙岭碧峰山下的戴家村农民创办简易“化身窑”一座,试行火葬,由于技术原因,没有成功。为响应党中央和毛主席“破旧立新”的伟大号召,1968年,小山口村各个生产小队的村民,自发成立由应明发、韩祖明、刘之喜、陈景桂、陈明富等16人组成的村火葬协会,经过全体村民的同意,决定再次兴建化身窑。他们群策群力,不断实践,直到1975年在该村应家组公路南面约50余米的地方,终于建成。考虑到胆小民众因迷信而惧怕,不久后,再次将之南移到离公路约150米远的现在这个地方。 当年火化遗体时,火葬工便在窑底铺满120斤的木炭,再用70--120斤的干木柴,堆成椅子形状,将已经僵硬的遗体慢慢搓揉,让其屈身,塞进窑里扶正,使之端坐“木椅”上,仔细封住窑口。在窑顶留下一个小小的烟筒通风,在底端洞口点燃木柴,经过一天一夜的焚烧,遗体便剩下端坐窑里的白骨,再将白骨缓缓取出,装进瓦棺、或者装进金坛。到了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有了骨灰盒,家属便把骨灰装进骨灰盒另行安葬。 HULING 开始的火葬工是应明发和一个助手完成。应明发去世之后,其子游继福,继续与助手一起完成该项工作。 自1975年建成之后,除了本地逝世的村民前来火化外,也有周边几十里范围内的桃里、黄坳、黄沙港等地的逝世的村民,被送来火化。凡是被送来火化的逝者,除了生前意外亡故来不及交代外,大多都是遵照死者生前的遗愿,亲属将遗体送来火化的。 1983年前后,这种火化形式得到了县民政局的肯定。因修路及建房所用的耕地,原来是要上交公余粮及其他的,民政局便减免了用地应上交的各项指标。并出资修建简易公路,在砖窑旁边建造了三间共计约百平方米的砖瓦房,用于停放遗体和存放木炭、木柴、香纸之类的物件,还添置了四条长凳,供逝者家属陪伴所用。 化身窑自1975年开始使用,至2005年前后结束,共计使用约三十年的时间,共火化遗体200余具,最高年份火化二三十具。直至县殡仪馆建成后,逝者一般被送往县里进行火化,这种简易且耗时较长的化身窑便失去了应有的功效,渐渐被茅草丛林淹没。 本文来自修水网 在我们仔细地询问中,游继福告诉我们,他是在做好事,完成逝者的遗愿,没有做过噩梦。就是有时半夜独自前来检查焚烧的情况时,也没有遇到所谓鬼魂之类的诡异的事情发生;因此,他从没有担心或者惧怕过什么。当我们问起火化逝者的后人情况时,他说不会影响后代的发展。就他所知道的孤寡老人除外,没有听说过哪家后代过得不好,现任修水县纪委第六巡视组的陈实组长,其祖父陈景生医师,遗体就曾在此进行火化。十多年前,他的祖母逝世,在县殡仪馆火化之后,也回乡安葬在他的祖父旁边。 庙岭中学的李木荣老师告诉我们,他的生身之地就在庙岭安峰村。他所在的村民小组,于2016年成立专业合作社,因在外发展企业的成功人士较多,愿意出资,经过集体商讨同意后,向乡政府和县民政局申报,要求划地建设“永生塔”,并在塔的周围,栽种松柏和花草等,进行环境美化。再者,在逝者火化之后,把装进骨灰的骨灰盒逐一登记,在塔里逐层码放;并将逝者生前的生平简历登记另存。一是节约土地资源,二是方便后人永久祭祀,同时也为将来修撰家谱提供准确的原始资料。希望政府尽快征好建塔用地,以便集资兴建。 修水网 化身窑,简朴,精致,历经44年的风雨霜雪,坚固如旧,色彩如旧。在实行土葬几千年的修水,它如一座小小的纪念塔,见证着解放初期,为摆脱中国百年饱受外侵内乱给人民带来的悲惨生活,庙岭人民节约土地,建设家乡,对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充满了无比敬仰的真情厚谊。在云雾中沉浮的莲花般的群山,此时也突然凝静下来,似乎也在告诉我们,在国家高速发展的今天,为了祖国更为强盛、为了子孙后代,我们应该明白有所为及其有所不为。 史料来源: 92年版修水县志第21页。 受访人:游继福 李木荣 谢小明 采访人 :龚九森 刘品忠 周战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