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县严格规范操作,按照“渠道不乱、管理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以“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为目标,切实开展地质灾害移民搬迁工作,确保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完成搬迁移民1820人。 从去年开始,省政府决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开展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作。我县是全省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害严重县之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利用上级政策扶持,整合移民扶贫、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以及交通、电力、水利等相关资金,加大对地质灾害搬迁移民工作力度,选择“靠山不挨山,近水不靠水,近路不占田”地方为安置点,做到了“不准在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区建房,不准在行洪道周边和靠近河道建房,不准在易发洪涝的低洼地建房”等三个不准,避免安置点及周边有新的灾害安全隐患。 与此同时,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扶贫和移民办关于完善库区深山区移民搬迁扶贫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中关于扶贫搬迁移民的所有优惠政策,确保了移民人均补助标准不少于4000元,其中直接补助到户的资金人均不少于3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