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上午,修水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该院民二庭庭长胡会平向县电视台、县报社等新闻媒体记者通报了法院关于修水县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案的有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 胡会平说,修水法院根据汪子焱等37位债权人的申请,于2012年10月12日裁定受理修水县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依法组成了合议庭,指定江西赣北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并于2012年10月25在《人民法院报》第七版等国家媒体刊登了受理破产案件及债权申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胡会平介绍,截止2012年11月25日止,共受理申报债权160宗,管理人审查后,认定成立的债权157户,总申报债权370668574.76元,经管理人审查后确定债权金额为229098191.82元;今天参会的债权人共109户,实到户数占应到户数的69.43%,已到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2.04亿;参加破产财产管理方案投票表决的92户,同意该方案的58户,不同意该方案的31户,弃权3户,同意该方案户数过半,同意该方案的债权人的债权金额过半,会议最终决定关于破产财产管理方案的表决决议通过。 HUL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