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农民建房,促进‘三化’同步发展是县委、县政府为改善农民居住环境,保障新农村建设有序推进的重大举措。县委书记黄斌多次强调,农民建房要规划先行。城乡规划局作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将规范农民建房从规划上落到实处。”县城乡规划局局长钟石波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钟石波表示,规划部门要负责农民建房规划编制指导、规划管理、新户型推广。在农民建房管理上,规划局将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通过召开村组大会,大力宣传农村规范建房的目的、意义,使广大群众积极拥护并自觉参与管理工作。通过宣传教育和社会舆论的正确引导,引导农民正确处理好建房与执行村镇规划的关系,建房与村庄建设规模相协调的关系,从而提高村民建房的规划意识。
二是要科学编制规划。黄斌书记指出,当前我县部分农村缺乏规划指导,农民建房随意性大,有的“开天窗”建房,侵占良田耕地,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接下来,我局将按照“能进城的不留镇,能进镇的不留村,能集中的不分散居住”的布局要求,指导做好集镇规划。要以自然村为主体,因地制宜,充分尊重和体现广大村民的意见,统筹安排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科学编制村庄规划,为建设秀美乡村提供科学依据。在土地规划修编过程中,广泛征求乡村基层干部和人民代表的意见,深入分析全县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和用地需求,按照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总要求和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总原则,合理确定小城镇和农村村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在新农村建设中,按照“高起点规划一步到位,高标准建设分步实施”的总体原则,以“集中”促“集约”,避免“村村点火,处处冒烟”,做到“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严把新村建设选址关,按照规划确定区域,依据各村地型地貌、风土人情及产业资源优势安排落户的选址方式,逐步形成建设用地“保山保水”,道路建设“迎山接水”,建筑格调“显山露水”,空间布局“依山傍水”。
三是严格规划审批。黄斌书记指出,我县有的地方农民建房侵占河道、傍山切坡建房,“追着公路”建房,容易发生自然灾害,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损害。按照“要建设,先规划;未规划,不审批”的原则,乡镇集镇和村庄建设,必须严格按照规划的要求依法进行审批。全面落实“一书三证”的发证制度,坚决杜绝违规审批现象。农民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房人须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提交报建申请,乡镇分管领导和国土规划干部须到场查看。严禁紧挨县、乡道路建房,严禁邻近河道、沟边或库区建房,严禁在政府列入地质灾害监测点(段、处)及邻近滑坡地段、泥石流多发区建房。建房人取得土地使用证后,方可根据要求进行现场放线,按照规划局提供的新户型设计图纸进行建造。
农民建房规划先行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邱 军